公益基金会介绍


细流汇成河 共谱爱心曲

                                           ------ 天阳公益基金会成立

企业的文化不仅是企业发展的一种理念,也是企业和全体员工的精神象征。一个企业要不断地发展壮大, 离不开企业文化的筑建。上海天阳钢管有限公司在不断升级完善公司的管理与提高产品质量的同时,不忘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出入相助的传统美德,积极营建公司的良好文化氛围。最近在公司总经理的倡导下,本着“成长于社会,服务于社会”的宗旨,成立了上海天阳钢管有限公司公益基金委员会,让公司员工的爱心能够“细流汇成河,共谱爱心曲”。

经历过一长段时间的充分酝酿和精心准备,上海天阳钢管有限公司在2005年12月28日召开了公益基金会成立大会。 大会通过了《上海天阳钢管有限公司公益基金委员会章程》,并设立了基金会的机构组织。大会任命张余英同志为公益基金会主任,负责公益基金会的工作计划和日常运作,对公司和捐赠人负责并汇报相关情况,作年度总结。任命曹薇同志为公益基金会财务;任命孙银春、张金明同志为公益基金会监事,从而确保了基金会善款的专款专用。

为了促使公益基金会的良好运行,会上公司领导层带头捐款,作为公益基金会的启动资金。 公司领导层的慈善爱心理念良好地引导了公司上下的工作、生活、人际氛围,全公司的所有员工都将会因向社会或他人贡献出一份自己的力量而倍感自豪。

每个企业都应该承担其一定的社会责任。天阳公益基金会就是承载着我们上海天阳钢管有限公司的神圣的社会责任。 让我们用慈善的爱心把天阳事业做大做强,以我们更多的爱心来回馈社会,回馈国家,为和谐社会的建立添一块砖加一片瓦。

公益基金委员会章程

上海天阳钢管有限公司公益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名称
    上海天阳钢管有限公司公益基金会(简称:天阳公益基金会)
  • 第二条 性质
    上海天阳钢管有限公司公益基金会为上海天阳钢管有限公司下属的一个公益性质的公司内部机构。
  • 第二章 任 务
  • 第一条
    接受公司和全体员工主动、自发的资金、物资的捐赠。
  • 第二条
    按照本基金的宗旨和捐赠者意愿,开展各类公司内部员工帮困、特定对象和主题的社会救助。
  • 第三章 机 构 设 立
  • 第一条
    基金会由公司任命基金会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财会一名,监事三名。
  • 第二条
    会长负责组织召开基金会会议。
  • 第三条
    秘书长负责基金会的工作计划和日常运作,对公司和捐赠人负责并汇报相关情况,作年度总结。
  • 第四条
    财会负责基金会的财务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性。
  • 第五条
    监事负责对委员会各项工作依照本章程予以监督,并独立向公司和捐赠人负责。
  • 第四章 基 金 来 源
  • 第一条
    上海天阳钢管有限公司爱心捐赠。
  • 第二条
    公司领导和全体员工个人的爱心捐赠。
  • 第三条
    公司在日常工作中凭着慈善爱心而节约下来的各种活动经费。
  • 第四条
    公司的对外接待宴请费用,如恰巧被接待人了解本基金慈善事业,主动提出节省宴请费用的, 节省下来的资金,公司在取得被接待人的同意后,以被接待人的个人身份予以代为捐赠。
  • 第五条
    公司在职员工的工作考核捐赠。公司在实施贯彻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时,在对所有员工依企业规章制度、 工作程序进行工作考核当中,如某个部门的员工在考核中出现了工作失误被公司予以罚款,其被罚款项公司将以被罚款员工的个人身份转为本基金会的捐款,并开具捐款收据。 (特别提示:在开展公益活动时,由考核捐赠最多的员工出面,作为本公益会开展爱心活动的的代表之一,向被捐赠对象予以捐赠)。
  •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特别承诺:全公司不论哪位员工因工作考核而产生的捐款,公司董事长都以1:1的相同金额向本基金会捐款。
  • 第七条
    本基金会由于是公司内部机构,严禁一切形式的对外的、主动的社会募捐活动。
  • 第八条
    公司以外的任何形式对本基金会的捐赠,本基金会都应婉言谢绝或引导其到国家民政部门或相关国家慈善机构去捐赠。 公司的各类社会关系:如领导和员工的朋友、公司的供应商、公司的国内外用户因热心于慈善公益事业,一定要捐实在推脱不了的,基金会必须做到专款专用,数额超过500元的,必须书面向捐赠人或单位汇报捐赠款的用途。
  • 第五章 基 金 管 理 和 使 用
  • 第一条
    设立财务一员,负责基金会的往来帐目。
  • 第二条
    设立独立银行帐户。
  • 第三条
    基金会接受的所有爱心捐赠必须开具专项收据。
  • 第四条
    公益基金会专款专用。
  • 第五条
    捐赠人有权向基金会查询捐赠款、物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 第六条
    基金会依据本章程的宗旨和任务开展公司内部和社会帮助求助活动。
  • 第七条
    基金会在开展慈善事务时必须让受赠人在收到受赠款物时:
    1.在受赠证明或收据上予以签收并留下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 
    2.拍照证实。
  • 第八条
    对所有爱心捐赠和慈善公益活动成立相关文档予以长期保存以备公司和捐赠者监督审查。
  • 第九条
    在开展公益活动中产生的所有经费支出,如办公费用、交通费、食宿费等,均由上海天阳钢管有限公司负责,不得动用基金会善款。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天阳钢管有限公司。